关于核拨2020年度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的通知 甬新人社〔2021〕45号

朗读
各有关企业,各有关人才:
接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核拨2020年度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的通知》(甬财政发〔2021〕490号),2020年度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宁波市财政承担部分已核拨新区财政。根据《宁波杭州湾新区关于贯彻实施〈关于优化人才住房保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甬新人社〔2016〕3号)和《宁波杭州湾新区关于转发宁波市〈关于推进开放揽才产业聚智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甬新人社〔2019〕2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将新区财政承担部分同时下达你们。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前湾新区政策 > 宁波前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ngzhouwanxinqu/hangzhouwanrenliziyuanheshehuib/2021/0721/3931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