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杭州湾新区2019年度企业人才租房补贴(第三批)公示

朗读
各有关企业:
根据《宁波杭州湾新区企业人才租房补贴实施办法》(甬新办发〔2013〕68号)和《关于开展新区2019年度企业人才租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甬新人社〔2020〕10号)文件精神,现将符合新区2019年度企业人才租房补贴条件人员名单(第三批)公示如下:
1、经审核,第三批申报人员中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共计599人,其中,正高级职称4人,博士15人,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10人,硕士128人,其他符合补贴条件人员442人。
2、补贴期限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拟补贴总额1449300元。
3、公示期限为7天,自公示当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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