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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和县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年”活动暨实施重大事故隐患周期滚动排查制度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投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根据《海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公布2009年度县级重大事故隐患单位(场所)的通知》(盐安委﹝2009﹞5号)和《海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公布2009年度第二批县级重大事故隐患单位(场所)的通知》(盐安委〔2009〕6号),所确定的9家(处)县级重大事故隐患,以及上一年度延期整改的2家(处)县级重大事故隐患,共计11家(处)。在县联系领导和各督办单位、隐患整改责任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经督办单位初审和县安委办复审验收,一批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得以彻底整改,有效地防范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了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16号)的有关要求,对已经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11家(处)单位(场所)进行销号。
希望各镇、各有关部门继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切实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附件:已经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确认销号的11家(处)单位(场所)名单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已经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
确认销号的11家(处)单位(场所)名单
1 嘉兴金氏建材有限公司
2 海盐丽明木业有限公司
3 海盐树脂厂
4 海盐县武原镇双燕化浆厂
5 海盐新世纪石化设备有限公司
6 乍秦线(海滨叉口至728海堤段)
7 武原镇南洋村升家桥马路市场
8 海盐县海城加油站
9 海盐元通纸业有限公司
10 南王线23km+964m磨子桥两侧、24km+530m通六桥两侧
11 县城区贺王桥、城南武通桥、新丰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