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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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中心)、各分局、稽查局: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喜庆之年,也是实施 “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抓好国税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意义重大。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的活动要求,经县局党组决定,在全局开展以“三服务一满意”(即“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让群众满意”)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以及海盐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巩固和扩大近年来作风建设活动成果,进一步倡导求真务实、廉洁高效的优良作风,弘扬新风正气,抵制不良风气,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促进干部职工作风的进一步转变,为实现我县国税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三服务一满意”(即“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让群众满意”)为主题,以涉企涉民科室(窗口)满意度测评为载体,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工作效能”为抓手,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完善长效机制,强化督查问责,着力解决国税机关及个别工作人员中存在的工作不实、干劲不足、落实不力、管理不严、效率不高等问题,使“庸、懒、散”等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吃、拿、卡、要、报”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使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效能意识、自律意识”,事业心和责任感明显增强,服务科学发展的水平和纳税人的满意度不断提高,进一步树立海盐国税规范执法、优质服务、廉洁高效、奋发有为的新形象。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提高认识阶段(2011年2月—3月)。主要任务是贯彻县委、县政府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实施方案。
1、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学习“作风建设年”活动有关文件、领导讲话,进一步提高对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2、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工作。
3、结合实际,分析形势,制订活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
(二)组织实施、完善制度阶段(3月—11月)。主要任务是按照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抓住重点、整合载体、讲求实效的思路,在深化上下功夫,落实措施,边整边改,主要从以下七方面开展工作。
1、围绕学习教育,进一步扩大作风建设影响力。
(1)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作风建设专题学习。在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认识的基础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对照胡锦涛总书记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提出改进意见。
(2)各部门要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宣传教育。把思想统一到对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上来,统一到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自觉性上来,做到认真对待,积极参与。认真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浙江省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内容。通过学习,不断提高道德境界和党性修养,形成良好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3)开展作风建设专题讨论。以“三服务一满意”为主题,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广泛开展作风建设大讨论活动。党员干部要围绕“带头学习、改进作风、提升能力、认真履职、服务群众、勤政廉政”为重点展开讨论,通过“转变作风党员先行”大讨论活动,把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讲党性、守纪律、作表率、求实效”的要求上来,增强爱岗敬业意识,增强工作干劲,为作风建设奠定思想基础。
2、围绕服务发展,进一步提高落实税收政策措施的执行力。
(1)确保税收政策落实到位。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宣传税收政策,认真执行办理出口退(免)税方面新政策新规定,及时围绕我县实施“415”工程和“三大倍增”计划发展目标,进一步落实增值税转型改革和促进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科技创新、促进服务业发展以及扶持就业再就业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等工作,积极发挥国税部门职能,参与海盐软环境建设,为全面促进海盐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2)继续落实“两个减负”。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认真落实减轻纳税人负担的措施,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税手续,大力推行网上申报、网上认证和网上报税等纳税方式,提高工作效率,给纳税人提供更多的方便。
(3)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贯彻落实《税收执法风险防范手册》,完善税收执法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与程序执行好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在为纳税人提供及时可靠的税收服务的同时,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3、围绕服务品牌建设,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质效。
(1)认真开展税收宣传活动。突出主题,明确重点,丰富形式,深入开展第二十个税收宣传月活动。
(2)完善机关服务品牌建设。以“三服务一满意”为主题,以涉企涉民科室(窗口)满意度测评为载体,进一步加强机关服务品牌建设,进一步提高纳税人满意度。深化细化“一窗统办”、“全市通办”、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POS机刷卡缴税以及自助报税服务,扩大税企QQ群的覆盖面,继续推行“农民办税方便卡”等服务项目,丰富内容,拓展服务方式,完善形式,继续实施办税服务厅值班长制度,进一步落实窗口首办责任制、月末双休日值班服务制度,更好落实停业、注销免填单服务和税款退库提醒等个性化服务措施。通过提供导税服务、全程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3)完善服务考核。一是建立服务考核评价机制,以镇(区)、街道满意不满意和纳税人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税收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探索建立以第三方评价为主要方法,以镇(区)、街道和纳税人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的纳税服务考核评价体系。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走访纳税人、走访特邀监察员、走访服务监督员等形式接受评议,征求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国税部门纳税服务的意见与建议,对国税部门纳税服务质量进行评判。二是开展绩效考核评比。继续开展“星级服务窗口”评选和办税服务厅绩效考核评比工作,巩固市级“文明示范窗口”、市级首批“效能建设示范岗”、省级“青年文明号”、省级“巾帼文明岗”等文明创建成果,争创办税服务厅省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税窗口)”。
(4)提升服务质效。建立健全需求调查机制,推进纳税人需求调查的动态化、常态化管理;建立健全局领导大厅纳税人接待日制度;建立纳税咨询工作规范;更新修订纳税服务手册;积极稳妥地推进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
4、围绕办实事解难题,进一步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解难。
(1)结合国税部门职能,深入开展税收经济调研。密切关注和深入分析税收政策变化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及时掌握在税收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做好增值税征收范围扩大、农产品增值税改革、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结构调整等的税收调研分析以及对全县重点发展项目和新增重点项目的服务性调研,积极为地方党委政府献计献策,当好参谋助手,进一步提高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