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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荡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海盐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盐消安委〔2011〕2号文件的通知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开展“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转发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海盐县老区、老街、老民宅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盐消安委〔2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