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县爱卫会等单位关于《海盐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方案(2010—201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积极推进“整洁城乡、美丽家园”建设。同时,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各相关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农办、县建设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农经局、县水利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县城管办和县水务集团等为成员单位的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爱卫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海盐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方案
(2010—2012年)
县爱卫会县委宣传部县农办县环保局县农经局
县建设局 县水利局 县卫生局 县五大联创办
县工商局 县交通 局县城管办
为切实改善全县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全面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和生活品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全国爱卫会《2010—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全爱卫发〔2010〕1号)、浙江省爱卫会《关于印发2010—2012年浙江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爱卫〔2010〕7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爱卫会等单位关于嘉兴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方案(2010—2012)的通知》(嘉政办发〔2010〕158号)和《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盐县农村环卫“四位一体”长效保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盐政发〔2011〕25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县”总战略,落实省委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精神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认真贯彻《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全面开展以“整洁城乡、美丽家园”为主题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环境卫生管理机制,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增强群众健康环境意识,提高群众的生活品质,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2年底,全县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深化,城乡一体化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有效落实,城乡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努力营造整洁有序、健康文明、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
(二)具体目标
到2012年,力争达到:
1.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
2.对未达到《浙江省农贸市场建设技术规范》标准的城乡农贸市场进行改造,力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农贸市场数减少50%。
3.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力争全县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率达到95%以上。
4.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98%以上,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
5.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力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65%。
6.每年春、秋季组织开展集中灭鼠活动,减少蚊蝇孳生地,四害密度得到有效控制。
7.完成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的省级考核,力争创建省级卫生镇1个,省、市两级卫生村和卫生先进单位分别50个和70个,巩固各类卫生创建成果。
8.结合“两新”工程,继续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推进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庭院绿化、村庄绿化,加快“森林城镇”创建。
9.广泛开展健康宣传活动,传递健康信息,弘扬健康文化,增强城乡居民文明健康环境理念。
10. 推进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时,要统一规划、科学设置、合理布局环卫、交通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分工,逐步推进农村垃圾、污水、粪便等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完善市政环卫设施和管理制度,提高环卫设施的完好率。加大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力度,提高居民社区物业管理水平。建立村庄清扫保洁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户集、村收、镇转运、县处理”制度,实现城乡环卫保洁体系的全覆盖,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城乡一体化进程。
三、行动内容
以着力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为突破口,以农村改水改厕为重点,以城乡卫生创建为载体,以病媒生物防治为手段,全面推进全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开展。
(一)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在县城重点清理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公路沿线等卫生死角、陈旧垃圾、建筑垃圾。抓好主次干道、背靠街小巷和居民社区的卫生保洁,完善“门前三包”制度,保持市容和社区卫生环境整洁美观。在农村重点清除各类积存垃圾、卫生死角,疏通沟渠,开展庭院整治,搞好室内外卫生。实行河道、公路、村域垃圾统一收集和处理,切实改善村容村貌。
(二)水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万里清水河道建设,以“三清二绿”行动计划为抓手,加快编制和实施新一轮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按照“水清流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要求,实施农村河道综合整治,积极推进河道清淤、清污、清脏和轮疏,加强水域保护、水面保洁、水土保持,改善河道水环境和城乡人居环境。保障城乡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提高截污纳管率,促进污水处理管网向农村延伸。强化责任意识,明确任务要求,建立健全河道管护机制和河面保洁长效管理机制,扩大保洁覆盖面,不断巩固水环境整治成果。
(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建立健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长效监管机制和养殖重点区域联防联治机制,畜禽养殖规模场(户)严格按照“干湿分离、雨污分离”要求,加强处理设施的维护,提高畜禽排泄物的资源化利用。同时,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逐步实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四)清洁空气专项行动。加大城乡烟尘、粉尘、细颗粒物和汽车尾气的治理力度,防治交通、建筑、娱乐业等重点行业噪声污染,巩固和扩大“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