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盐县2010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海盐县2010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和《嘉兴市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和目标
为有效遏制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促进全县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切实降低我县违法用地比例,园满完成我县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我县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中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耕地面积比例低于15%问责底线。
二、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覆盖我县所有镇、街道办事处行政管辖区域,具体检查范围、时段和内容以国土资源部根据2010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和163个全国重点矿区遥感监测成果下发的卫片为准。
(二)检查内容。组织核查2010年度全县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土地变更调查中的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违法用地依法处理和整改到位等情况。
三、组织领导
(一)领导机构。为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办公室已经下发了《关于成立海盐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盐政办发〔2011〕69号),由县长沈晓红任组长,常务副县长盛勇军任副组长,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司法局、县人事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农经局、县水利局、县工商局的相关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薛明良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公机构,组织开展好辖区内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二)工作分工。在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县国土资源局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嘉兴市国土资源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具体组织开展全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办事处的卫片图斑核查工作,对各镇、街道违法土地整改复耕进行督查,对全县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并按规定上报我县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各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自查和整改工作。县公安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县国土资源局移送的土地违法案件责任人的调查处理。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四、工作安排
本次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采取自查和整改、督查和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分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县政府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开展培训工作,根据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准备各种图件、资料,内业、外业等相关工作所必需的资料。各镇、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