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盐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已经县十三届政府第四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海盐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1-2015年)
全民健身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是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打造“一城三地”,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1〕5号精神,结合我县全民健身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体育事业公益性,逐步完善覆盖城乡、可持续发展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公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促进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扩大竞技体育群众基础,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市民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加,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形成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一)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进一步增加。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锻炼强度中等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50%以上(含在校学生)。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提高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二)市民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90%以上,优秀率20%以上;在校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95%以上,优秀率20%以上,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三)全民健身设施更为普及。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县城区新建全民健身广场、体育公园各1个;推进全民健身中心、中心村全民健身广场、中心村体育休闲公园建设;社区、村健身苑(点)覆盖率100%,篮球场覆盖率70%以上;浙江省小康体育村创建实现全覆盖;新建、改建和扩建居民住宅区和城市公园、绿地配套建有体育健身设施;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大幅度提高,鼓励企事业单位加强职工体育健身设施建设,条件具备的学校体育设施在2015年实现定期向社会开放。形成各级各类体育设施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网络化格局。
(四)全民健身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坚持开展经常性、传统性、品牌性的全民健身活动,统筹推进各类人群体育健身活动均衡发展。大力开展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足球、篮球、网球等竞技性强、普及面广的体育运动项目,广泛组织排舞、健身操(舞)、传统武术、健身气功、太极拳(剑)、门球等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积极培育自行车、登山、篮球等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
(五)全民健身体育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县、镇(街道)两级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和体育总会、体育总会分会作用发挥明显;加强单项体育协会建设,各类体育协会达到15个以上;推动镇(街道)建立单项体育协会分会;开展职工示范体育基地、浙江省星级职工体育俱乐部、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创建;开展浙江省村级体育俱乐部和城市体育先进社区创建,省村级体育俱乐部创建总数达到10个,省城市体育先进社区创建总数达到12个;社区、村体育组织和健身站点组织机构更加完善,作用发挥更加明显;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六)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队伍进一步发展。着力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各项目裁判员、国民体质测试队伍规模和整体素质。到2015年,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达到 700人以上;广泛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学校体育教师开展义务健身辅导,培育全民健身骨干,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大力宣传推广科学健身方法,积极开展体质测定、运动能力评估,镇(街道)国民体质监测点建设率100%,经常性开展国民体质测定,为群众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身指导,增强全民健身的吸引力,提高全民健身质量和水平。
(七)全民健身服务业逐步发展壮大。大力推进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健身休闲、体育场馆服务的发展,形成规范有序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消费意愿明显增强,培育和形成一批实力雄厚、技术力量强的体育健身服务企业和品牌,带动体育用品生产、销售等产业,逐步形成以体育服务业为基础,多业并举,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体育市场新格局。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及互联网等新兴媒体,通过举办讲座,播发公益广告、宣传片、宣传画等途径,借助“全民健身日”、全国性重大体育赛事等及各种体育活动加强宣传,提高全民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开展“终身体育”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和参加体育健身的氛围。
(二)大力发展城市社区体育。县、镇(街道)将城市社区体育工作作为社区建设的基本内容,统筹规划,加大投入,以城市街道和居住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为重点,不断改善社区居民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街道办事处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推进社区体育健身站(点)规范化建设,培育社区体育俱乐部等体育组织,扶持社区居委会提高体育服务能力。整合街道辖区单位、学校的体育设施和体育人才资源,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广泛经常的社区体育健身活动,推动社区体育与单位职工体育、学校体育共同发展。建立体育竞赛制度,街道每4年举办一届全民运动会,每年举办体育竞赛不少于6次;社区每年举办体育竞赛不少于3次,鼓励定期举办社区全民运动会。
(三)加快发展农村体育。县、镇(街道)将发展农村体育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统筹城乡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促进城乡体育资源和公共体育服务均衡配置,逐步建成城乡一体化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农村基层体育公共服务能力。在“两新”建设进程中,做好全民健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充分发挥包括镇(街道)文体站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作用,利用好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和体育人才资源,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广泛组织农民体育活动。建立体育竞赛制度,镇每4年举办一届全民运动会,每年举办体育竞赛不少于6次;村每年举办体育竞赛不少于3次,鼓励定期举办村级全民运动会。
(四)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坚持健康第一指导思想,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和重要评价内容。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和督导制度,提高体育教育、教学质量。完善学校体育竞赛制度,深入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校建立运动队,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每年至少召开1次校级田径运动会,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倡导科学、健康的体育健身和生活理念。加强体育特色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和营地建设。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和联动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