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经济建设服务中心(安监站):
现将《海盐县镇(街道)2012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海盐县镇(街道)2012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规范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充分调动镇(街道)安监人员的执法工作积极性,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和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和《海盐县安监局关于委托部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权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街道)经济建设服务中心(安监站)
二、考核内容、评分方法和考核程序
(一)考核内容
1、执法队伍建设情况: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应按规定配备3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并按要求参加执法资格培训取得执法资格,持证上岗;
2、执法制度建设情况: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各项制度和工作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