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党(总)支部,有关单位:
为促进澉浦镇(南北湖风景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改善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有效落实,扎实推进“服务能力建设年”活动,经镇(区)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效能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工作组织机构
成立澉浦镇(南北湖风景区)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晓芳
副组长:张国民 林周良 徐 丽
组 员:沈勤华 许志华 钱冬根 盛志红 宋仁良
姜建英洪荣华杨中民
领导小组下设督查办公室
主 任:徐丽
专职副主任:洪荣华
副主任:许志华 宋仁良 盛志红
成 员:许 讯 王 峰 骆锦华 步建祥
二、督查工作职责
(一)负责镇(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旅投公司重要工作部署的监督、检查;
(二)负责镇(区)党委、政府、旅投公司领导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负责干部作风建设的督查。包括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工作效能及为民服务、为民办事等内容方面;
(四)完成其他督查事项。
三、督查工作程序
(一)督查内容立项。根据镇(区)党委、政府、旅投公司确定的本年度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经镇(区)、旅投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后确定督查的内容。
(二)承办单位上交工作计划。列入督查内容所涉及的承办单位上交详细工作计划及时间进程安排,递交镇(区)党委、政府、旅投公司领导审核同意。
(三)发出督查通知。督查前一周发出督查通知,各承办单位梳理工作进展情况,准备好书面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