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司法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嘉司发(2011)51号文件和县政府人民调解实事工程,进一步推进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等级人民调解员评定活动,在各镇(街道)司法所申报和县局抽查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命名沈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等10家调委会为四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百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等13家调委会为三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沈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王关培同志等10名调解员为二级人民调解员,百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殷其良同志等11名调解员为三级人民调解员(名单附后)。
附件: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等级人民调解员名单
二0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等级人民调解员名单
一、四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名单(10家)
沈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沈荡镇白洋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秦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秦山街道永兴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秦山街道落塘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元通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西塘桥街道刘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武原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于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通元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三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名单(13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