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司法所:
自去年6月以来,各司法所按照盐司(2011)26号文件关于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实施方案广泛宣传,认真实施,成效明显。各人民调解员在参与镇(街道)、村(社区)、企业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过程中,创造性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以情动人,以理服人,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赞同。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经各司法所推荐、局党组研究,决定授予陈六宝同志等十七名调解员为县级“人民调解能手”荣誉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人民调解员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创新调解方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创建“平安海盐”、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开拓进取,再创佳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