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若干意见》已经县十三届政府第二十八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农业规模经营,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确保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现就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基础,以优化农业要素配置、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创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机制与管理,健全流出土地农民保障措施,培育土地规模经营主体,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完善规模经营的制度保障体系、政策支持体系和组织领导体系,把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房搬迁、宅基地整理复垦紧密结合起来,实施规模流转、推行整组流转、探索整村流转,争取在整组整村流转、土地股份合作建设、新农村规划点设立自种区上有新突破。力争到2012年全县农村土地流转率达到50%以上,使我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水平基本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
二、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形式和途径
鼓励农户通过转包、租赁、互换、入股、转让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大力推行租赁制、鼓励发展股份制、积极探索信托制,引导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加入土地股份合作社集中流转给规模经营主体。
(一)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企业、农村种养大户等组织或个人受让土地,建立农产品基地,开展规模经营。积极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种养能手、工商企业以公司化、合作化等形式整体流入土地,实行规模经营,促进优势农业产品区域化布局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发展。
(二)发展新型股份合作型流转模式。鼓励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组建成立农民土地专业合作社,以“零入整出”的方式,引入规模经营主体。支持农民自愿联合,把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量化为长期股权,组建合作农场,以市场运作的方式进行规模经营或土地资本营运。
(三)探索城乡统筹发展型流转模式。鼓励整组、整村农户将各自承包的土地,委托村经济合作组织集中进行统一流转,并对流转土地连片整理形成农业园区,进行农业项目的招商引资或实行企业化管理。把土地流转与农房搬迁、农村宅基地整理和“两新”建设结合起来,鼓励农户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全部流出土地,实行转产转业,可在X点上规划“自种区”,引导搬入“1+X”点不愿全部流出土地的农户置换承包地进入“自种区”。
(四)积极探索土地流转信托方式。依托镇土地流转和产权产易服务分中心,在坚持农民集体所有权和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本着“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户把自己不愿意或无劳力耕种的土地委托给村经济合作社,由村经济合作社委托镇土地流转和产权产易服务分中心根据区域布局、产业规划统一对外招商,实施规模经营,实现土地效益最大化。
三、落实土地流转的扶持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