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有关科(站):
为全面排查初级水产品生产环节中存在的隐患与风险,切实解决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断提升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省、市海洋与渔业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海盐县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与风险排查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海盐县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与风险排查实施方案
为全面排查初级水产品生产环节中存在的隐患与风险,切实解决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断提升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省、市海洋与渔业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渔业产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隐患排查与风险控制相结合、消除隐患与治理整顿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全面提升全县初级水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以辖区内水产养殖、种苗生产等为重点环节,以渔业生产主体、渔业水域环境、水产养殖所用饲料与药物质量安全、海捕水产品保鲜、养殖生产操作规范、产品质量安全为主要内容,加强政策宣传和技术培训,采用企业自查、现场检查和分析评估等方法,对全县所有水产养殖场(户)、捕捞渔船的各种生产模式中的主要影响因素,逐一进行生产全过程、全方位排查,基本摸清初级水产品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隐患与风险,并落实相对应的监管对策与措施,进一步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公众的水产品消费安全。
三、工作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