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新居民事务站:
2012年是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推动武原街道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创新发展之年,为推进“融入新家园,共创幸福城”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激发和调动新居民学习先进、扎根海盐、建设海盐的热情,进一步促进新老居民融合,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届“十佳新居民”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在全县新居民中选树一批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勤奋工作、艰苦创业、乐于奉献的先进典型,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向辖区居民展现优秀新居民的良好形象,引导新居民向先进人物学习,激发新居民建设海盐,融入海盐的热情,营造新老居民融合的人文环境。
二、评选对象和条件
“十佳新居民”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海盐工作三年以上,并领取居住证(含临时居住证)、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5月以前出生)的新居民;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积极向上;
3.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业绩;
4.刻苦学习,勇于创新,成为岗位能手和技术带头人;
5.积极进取,勤奋创业,为武原经济发展作出显著贡献;
6.热心公益事业,社会责任感强,富有正义感,见义勇为,乐于助人,在社会公德方面有突出表现。
三、评选机构
评选工作由武原街道新居民事务所统一组织实施。为加强对本次评选活动的领导,成立第二届“十佳新居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新居民事务所所长顾建良同志任组长,副所长赵益军、徐培良、华建良任副组长,各新居民事务站为组员。下设办公室,设在新居民事务所协管大队,由李亚威大队长任主任,综合协调负责日常联系协调工作。
四、阶段划分及时间安排
第二届“十佳新居民”评选活动总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5月20日前)。要在5月20日前制定评选方案,明确评选工作重点、阶段划分、时间节点、“十佳新居民”的评选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