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迅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8·5”粉尘燃爆重大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2〕197号)和省领导讲话,以及县府办文件要求,结合武原实际,决定在街道范围内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和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安全生产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2〕10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2〕197号),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治“三合一”小作坊,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三个“零增长”目标,为武原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检查范围
此次专项行动的范围是街道范围内所有行业(领域)的企业,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机械制造、消防、道路运输、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全面排查和整治小作坊、小加工厂。
三、检查内容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由街道安监站牵头,重点检查辖区内安全生产重点监控情况;化工装置开停车作业的工作程序落实情况;擅自组织或超期进行试生产活动情况;检维修、动火、登高、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监护措施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落实情况;易燃易爆场所电气防爆设施的落实情况。
2.机械制造领域。由街道安监站牵头,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内部管理情况;检查生产厂区主要位置、重点部位及设备设施是否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规章使用和储存;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进行危害辩识,对作业场所是否进行清洗、置换通风,是否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外来包工队伍的监管情况;证照不齐全或伪造、冒用他人证照擅自进行船舶生产建造的情况。
3.消防领域。由武原派出所牵头,按照武安(2012)10号文件要求,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设置和消防审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设置、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消防安全消防教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多合一”建筑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改,火电规范使用等情况。
4.道路运输领域。由街道交通安全工作站牵头,重点检查重点路段、危险路段及曾经发生事故路段的管控能力;要按照行业标准,检查所有道路特别是临水临崖路段、桥梁、弯道、隧道、路口等场所交通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5. 特种设备领域。由街道质监站牵头,结合武安(2012)9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规范特种设备使用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生产、检验检测特种设备以及无证使用、无证操作、未经许可擅自充装、超期未检等非法违法行为。
武原工商行政管理所要对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坚决查处。
四、检查方式和时间
本次大检查大整治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辖区检查与行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两个阶段展开,具体安排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