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进一步加强镇(街道)财政建设的意见》已经县十四届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道)财政建设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镇(街道)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发展,逐步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服务体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建设意见》(浙政发〔2011〕52号)和《中共海盐县委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公共财政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盐委〔2011〕2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镇(街道)财政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镇(街道)财政是财政工作体系的基础,加强镇(街道)财政建设关系党和国家民生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关系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我县镇(街道)财政收支规模不断增大,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目前镇(街道)财政也存在组织机构不完整、管理水平不均衡、基础功能不健全等问题,影响了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和财政职能的发挥。因此,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快完善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健全镇(街道)财政管理机构,充分发挥镇(街道)财政就地、就近资金监管职能作用,提升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明确镇(街道)财政管理职责
根据目前镇(街道)政府承担的职责任务,镇(街道)财政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财政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
(二)负责镇(街道)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
(三)统筹镇(街道)范围各项政府性收支管理,加强财源建设,协助税收征管工作;
(四)管理镇(街道)政府性债权债务,负责镇(街道)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监管工作;
(五)负责镇(街道)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管理镇(街道)会计事务;
(六)负责镇(街道)范围各项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管理;
(七)负责对村级组织会计工作的监管;
(八)承担镇(街道)其他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
(一)推进综合预算管理。县财政要加强对镇(街道)预算编制的指导,按照“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要求,将税收收入、非税收入、政府基金收入、上年结余资金等所有财政性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算。编制完成的镇(街道)综合预算,要依法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逐步完善镇(街道)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库管理制度,着力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努力提高财政对公共服务领域的保障能力。
(二)强化预算执行。积极协助税收征管部门抓好日常税收征管,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和护税协税工作机制,及时掌握税源动态,监控税收入库情况。镇(街道)负责征收的财政收入,要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县财政要建立健全对镇(街道)预算执行的考核机制,进一步规范镇(街道)财政预算执行,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切实增强预算的约束力。按照预算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开预算执行、使用等情况。加大政府采购力度,稳步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三)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县财政要加大对镇(街道)政府性债务的管理力度,严格执行政府性债务审批制度,将镇(街道)政府性债务纳入全县年度收支计划。镇(街道)财政要积极行使管理职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化解镇(街道)政府性债务风险。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一)加强资金监管。镇(街道)财政要将镇(街道)的各项财政性资金和上级下达资金以及村级组织运转资金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全程参与监督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强化对直接或间接补助到农民的财政资金的管理,切实做好对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杜绝截留、挪用和私设“小金库”等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