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关于开展镇(街道)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县十四届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
关于开展镇(街道)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镇(街道)财政管理,增强镇(街道)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最大限度地整合政府公共服务资源,方便群众办事,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建设意见》(浙政发〔2011〕52号)精神和省财政厅“实基础、稳基层、优基本”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开展镇(街道)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镇(街道)公共财政管理为切入点,以提高镇(街道)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以改善镇(街道)公共服务手段为基础,着力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完善程序、健全制度,按照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努力打造“高效、快捷、便民”的镇(街道)公共服务平台。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原则。镇(街道)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要与现有便民服务中心相结合,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服务,使农民享受到就近、便利、快捷的公共财政服务。
(二)统筹规划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统筹布局,分步实施,稳步推进镇(街道)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三)资源共享原则。以建设镇(街道)公共财政服务平台为载体,扩展和延伸镇(街道)公共财政服务内容和网络,实现部门联网、资源共享,充分发挥镇(街道)公共财政服务职能。
三、目标任务
在完善镇(街道)财政机构、加强人员力量的基础上,积极发挥公共财政管理职能,统筹镇(街道)行政事业资源,再造镇(街道)公共服务新模式,努力使财政支付关联的镇(街道)民生服务相关事项,实现“一个门进、一个平台办事、一卡通使用、一本册子明了”,形成纵向层级之间连接通畅,横向部门之间衔接紧密,镇(街道)统一领导,高效、便民、快捷的“一站式、一条龙、一卡通”式镇(街道)公共财政服务新格局。
四、主要内容
(一)合理设置公共服务平台。围绕促进镇(街道)财政建设主题,以保障民生政策落实的财政管理工作为中心,统筹镇(街道)公共服务职能,重新梳理镇(街道)公共服务工作流程安排,建立新的镇(街道)公共服务模式。镇(街道)公共服务平台是镇(街道)开展便民服务工作的综合体,名称为“××镇(街道)公共财政服务中心”,悬挂全省统一的标志标识。
(二)明确工作职责。新的镇(街道)公共财政服务平台要以加强镇(街道)财政建设为基础,以发挥平台的公共服务功能为目的,围绕为民服务大局,加强镇(街道)财政管理,开展财政性资金监管,做好民生政策资金保障相关服务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任务是:在镇(街道)财政机构的指导下,负责各类涉农和民生政策财政补助资金受益对象的相关基础数据和基本情况的登记、比对、审核;负责相关资金具体发放;协助做好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协助做好镇(街道)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承办镇(街道)其他公共服务工作。在构建新的镇(街道)财政公共服务平台试点过程中,可将与财政支付直接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先行纳入,以后逐步扩大范围,增加公共服务平台的服务项目内容。
(三)统一平台软件。根据“数字财政”管理要求,按照便捷、高效、互联、共享的原则,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开发管理软件,为镇(街道)公共财政服务平台日常服务工作提供软件支持。我县要在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开发管理软件基础上,加快实现县级有关部门与镇(街道)公共财政服务平台信息网络的互联, 依托现有涉及财政支付部门的信息资源,将各类涉农基础数据信息汇总在一个平台内,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方便服务对象办理业务、查询信息,提高财政资金透明度,提升行政办事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