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印发《通元镇打击整治多发性侵财犯罪行动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企事业单位:
《通元镇打击整治多发性侵财犯罪行动年实施意见》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元镇打击整治多发性侵财犯罪行动年实施意见
为有效遏制侵财案件高发态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根据全市“打造长三角最具安全感的城市”全县建设“平安海盐”的总体目标,经研究,决定2012年在全镇开展打击整治多发性侵财犯罪行动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
开展打击整治多发性侵财犯罪行动年活动,主要目的是解决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全县和谐稳定大局,为党的十八大和省十三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012年打击整治多发性侵财犯罪行动年活动的目标任务是:吸取和借鉴世博安保和近三年来打击整治“两抢”、“两车”、“两盗”等专项行动成功经验,坚持民生为先、服务优先、基层在先理念,创新管理服务,强化综合治理,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和全社会力量,进一步健全完善打击、防范和管理长效机制,力争主要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刑事警情同比下降20%、移送起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数同比上升20%、追赃数同比上升50%,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强化职责分工
成立打击整治多发性侵财犯罪行动年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林强任组长,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陈华任副组长,成员由镇党委办公室、通元派出所、镇宣传办、镇综治办、澉通地税分局、国税郊区分局、镇城管、镇计生、通元工商所、通元质监站、镇广电、镇新居民事务所、通元信用社、农业银行通元支行、邮政储蓄通元、石泉营业所、电信、移动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元派出所,由派出所副所长冯立恩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能处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联系,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共同商讨解决工作遇到的难点问题。具体的职责分工如下:
镇党委和镇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打击整治多发性侵财行动年落实过程中重大问题。负责做好专项资金的保障工作。
镇综治部门负责协调相关综治职能部门,做好多发性侵财犯罪安全防范工作。
宣传部门负责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打防声势,努力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公安部门负责加强对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整治,组织群众和各种治安保卫力量,建立多层次的群防群治和治安防控体系,增强全社会的预防和控制能力。
电信运营商要严格依法办事,加强对互联网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取缔整顿“黑网吧”。
工商等有关部门负责加强对二手机店、二手电脑、废旧物品收购站、修理业、典当业等场所的日常监管,做好行政审批和备案登记工作,落实开业告知制度,将相关法律、法规以各种方式明确告知行业、场所经营者,使其掌握开业的必备条件和法律义务、责任。
银行负责落实对电信诈骗犯罪临柜劝导、被骗资金及时冻结等措施。
城管部门负责加强街面宣传、横幅悬挂的指导,科学合理设置机动停车场、非机动停车场和临时停车棚。
新居民、妇联等部门负责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三、落实工作重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