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印发《通元镇打击整治多发性侵财犯罪行动年“警民携手保平安”大防范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县委办、县府办《关于印发〈海盐县打击整治多发性侵财犯罪行动年实施意见〉的通知》(盐委办[2012]31号)的精神,有效遏制侵财案件高发态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经镇综治办研究,特制定《通元镇打击整治多发性侵财犯罪行动年“警民携手保平安”大防范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5月29日
通元镇打击整治多发性侵财犯罪行动年“警民携手保平安”大防范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面治安防控,确保全镇社会治安秩序平稳,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为浙商回归、415工程和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县委办、县府办关于印发《海盐县打击整治多发性侵财犯罪行动年实施意见》(盐委办[2012]31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警民携手保平安”大防范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打造长三角最具安全感的城市”的目标,坚持以民意为导向,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整改一批管理上的隐患漏洞和薄弱环节,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全警动员、全民参与”的“警民携手保平安”大防范工作氛围,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一)严密防范控制,实现刑事警情稳中下降,力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刑事警情同比下降20%、移送起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同比上升10%;
(二)建立以综治牵头、各职能部门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增强部门合成作战水平;
(三)群众的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参与“警民携手保平安”大防范的气氛更加浓厚。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大宣传,营造打防氛围
1、开展行动日集中宣传。在每月的最后一周周三当天,全镇组织单位党员干部、社区及企业保安、平安志愿者与民警一起开展上街发放宣传资料,宣传防范盗抢骗知识。派出所以社区警务站为依托,设置防范宣传点,组织民警深入社区开展警民恳谈、上街宣传等活动。
2、深化传统宣传活动。在集镇、主要路段、居民集聚区等部位悬挂打击整治多发性侵财犯罪“警民携手保平安”的横幅。利用电子屏、商业户外电子广告栏每天滚动播出防范宣传标语。利用广播电台、报纸推出打击整治多发性侵财犯罪的公益广告、专栏节目,扩大宣传教育的受益范围。
3、创新防范宣传形式。通过“百名平安综治指导员结百企”活动,深入开展安防宣传。派出所要结合典型案例,利用“掌上手机报”、警务微博等平台及时向辖区群众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在公安门户网站开设“盗、抢、骗”安防专栏,整合安防知识、技巧,解剖案例,以图片、漫画形式直观宣传防范知识。
(二)开展大巡防,完善防控体系
4、加强巡逻防控。派出所要科学划分巡逻区域,形成覆盖集镇和农村的街面巡逻网。组织警力综合承担治安巡逻、警情处置、服务群众等职能,最大限度地提高街面见警率、管事率,夜间警用车辆巡逻和接出警须亮灯。每周组织一次机关人员、民兵、在职党员、治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参与社区巡逻防控,充实巡防队伍。
5、配强新居民协管员力量。新居民事务所要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1]37号),按每500名流动人口配备1名协管员的标准,配齐配强新居民协管员力量,协助当好信息采集员、治安巡逻员、法律宣传员、纠纷调解员。
6、推进新社区警务室建设。按照市“两办”《关于深化统筹城乡警务发展服务“两新”工程建设工作意见》(嘉委办发[2010]46号),在建立新社区时同步规划建设警务室,将新社区警务室的队房建设、警务装备、巡防队员编制、经费保障等统一纳入全镇“两新”工程建设的规划与实施。
7、夯实“天眼”工程。按照县“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应用工作的意见》(盐委办[2011]96号),公安部门要科学规划布局,严格管理维护,开展新一轮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全镇年内新增入公安网治安视频监控10个,确保三年内全县视频监控点不少于100个的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