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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盐县工业点源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2021-06-01 海盐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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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盐县工业点源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已经县十四届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海盐县工业点源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工业点源水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改善我县水环境质量,根据《中共海盐县委办公室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盐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盐委办〔2012〕102号),结合全县工业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我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以保护水环境、保障水安全、遏制水污染、重建水生态为出发点,以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控制和治理工业水污染,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强化环境监管与执法,加强水质监测考核,建立健全应急体系为主要任务,彻底根治工业污水污染水体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环境保护相协调,与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为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提供生态环境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30吨/日工业污水排放量的企业全部入网;电镀、印染、造纸、化工等四大重污染高耗能重点行业和市镇工业园区全面完成整治任务;所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不彻底的工业企业完成分流改造;工业污水入网企业入河排污口全部封堵;县控以上重点水污染企业全部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0%以上;不发生工业水污染造成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三、工作任务

(一)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

  1.优化产业布局。严格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和水(环境)功能区规划,科学确定优化准入、重点准入、限制准入、禁止准入的空间布局。全面关停和搬迁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企业;结合电镀、造纸、印染、化工四大行业整治,鼓励中小型企业入工业园发展,加强对块状经济的整合提升,着力构筑与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的区域开发新格局。

  2.调整产业结构。一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我县“十二五”规划纲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要求,进一步加强政策支持和规划引导,培育引进生产性服务业和临港产业、装备制造、核电关联、节能环保、电子电器等一批亩产效益好、资源消耗较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二是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根据我县“十二五”规划纲要,重点提升紧固件、纺织服装、造纸及纸制品、食品药品四大传统支柱产业。三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以国家、省、市最新产业政策和导向为依据,针对我县产业结构现状,对当前较为突出的电镀、印染、造纸、化工等重污染高耗能产业全面开展行业整治,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步伐。

(二)全面控制工业水污染,加大污染治理力度

  1.开展工业清查,落实整治方案。在开展全县工业企业污水排放情况清查的基础上,制订各镇(街道)工业企业雨污分流、污水入网工作方案,全力推进整治工作,并建立工业企业污水排放信息系统。

  2012年底前基本完成工业污染源清查,并根据河道整治进度核查排放口,全面建立工业企业污水排放信息系统。

  2012年底前,按计划进度,基本完成电镀行业整治任务。

  2013年9月底前,根据我县造纸、印染、化工整治提升方案,对列入淘汰范围的企业、生产线全部淘汰关停到位。

  造纸行业2013年底完成行业整治、印染行业2014年底完成行业整治、化工行业2015年底完成行业整治,并通过上级部门的整治验收,完成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比例要求。

  2.严把审批关,防止新污染。新引进工业企业项目严格按照部门联审制度要求执行,各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把关,进一步加强审批和环境评估,积极培育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水资源消耗少、用水效率高的产业,对部分环保敏感行业研究出台项目准入办法,努力防止和减少工业企业新污染的产生。

  3.全面推行清洁生产。鼓励和引导工业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重点污染企业走循环经济发展道路。

  2015年底前,县控以上重点水污染企业全部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0%以上。

  4.强化已建工业项目污染治理。一是鼓励企业通过技改投入提高治污能力。引导和鼓励现有企业对现有废水处理工程的技术改造,努力提高处理水平和处理能力。对废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和废水排放不达标的企业,经有关部门限期整改仍不能达标的,坚决实施停产整治。二是开展厂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改造。由企业自行进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改造,环保部门督促实施。2012年底前,基本完成各镇工业园区及园区内企业的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改造;继而推进园区外部企业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改造工作。三是完善重点污染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建设。四是加强企业内部环境管理,严防跑冒滴漏。积极做好厂区内各项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生产操作,定期维护生产设备和污染治理设施,严防生产废水通过跑冒滴漏排入水体,污染水质;厂区内有毒有害物料和各类危险废物严禁露天堆放,避免雨天通过雨水冲刷进入雨水管道,污染附近水体水质。探索建立监管员制度,对重点企业进行环保监管。

  加大市镇工业园区环境整治力度。根据《海盐县市镇工业园区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完成全县市镇工业园区环境整治工作。市镇工业园区内的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整治,重点污染问题基本解决,环境质量稳步改善,环保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健全。

(三)加快污水管网建设,推进污水纳管入网

  1.加快工业企业污水管网建设。按照污水管网建设规划完成“十二五”各年度管网建设任务,扩大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增加污水纳管率。围绕产业布局规划,在集中主干管建设的同时,同步推进工业企业生产、生活污水收集支管网建设工作和原雨污合流区域、雨污分流不彻底区域管网改造工作,加快形成覆盖全县各区域、功能完善的工业企业污水收集管理系统。

  2.推进企业废水纳管处理。积极探索实施管网建设的网格化管理。已经具备纳管条件的工业功能区内企业(单位),生产、生活污水必须全部入网;不具备纳管条件的工业功能区,停止新增水污染排放项目的审批;工业功能区外不具备纳管条件的,日排放水量小于30吨的企业,要建立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并停止新增工业水污染物排放项目的审批;工业功能区外不具备纳管条件,但仅排放生活污水的企业,要求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2012年底前,具备纳管条件的县控以上重点污染企业实现污水入网率100%;2013年底前,对无法入网且不在污水管网建设规划内的县控以上重点水污染企业和30吨/日排放量以上的企业,实行搬迁或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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