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新居民事务所:
为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做好新居民在嘉兴欢度春节工作的意见》和嘉兴市新居民事务局《关于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3年度新居民在海盐欢度元旦、春节期间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服务
蛇年的春节即将来临,为了让留在海盐过春节的新居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各镇(街道)新居民事务所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居民欢度春节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增强服务新居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带着对新居民的感情,切实做好新居民返乡和在海盐欢度春节的服务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文件通知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及时向所在镇(街道)党委政府领导请示汇报相关工作,争取工作支持。要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企业的沟通联系,加强配合协作形成合力。
二、明确责任,突出重点
1、要组织好新居民代表参加当地党委、政府组织的迎春团拜会、茶话会、座谈会、联谊会等活动,组织新居民议事委员座谈,让新居民了解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听取他们对做好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