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来我县务工、经商、创业的新居民总量迅速增加,新居民在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同时,也深入到城市生活的各个方面,并成为城乡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充分发挥社区的功能作用,加快新居民融入城乡社区,根据嘉兴市新居民事务局、嘉兴市民政局《关于促进新居民更好融入城乡社区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促进新居民更好融入城乡社区的重要意义
目前,我县有12.3万持证新居民,其中有70%左右的新居民居住在各个社区(村)。近几年来,各级党委政府解放思想,大胆探索,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同时,随着生活水平和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新居民的权益需求在向更高层次发展,各类诉求随之增加,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员,也希望能与本地居民一样,参与社区管理,享有社区服务。如何发挥好社区的社会融合功能,组织动员社区各方面力量为新居民提供帮助和服务,改善新居民生活环境和条件,鼓励新居民积极参与社区自治,促进新居民和本地居民和睦相处,更好融入本地生活,既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化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开放包容、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让新居民和本地居民一起共享改革发展和社会建设的成果。
二、促进新居民融入城乡社区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本要求,强化社区的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社区服务体系,创新社区管理方式,拓展新居民参与社区建设渠道,丰富新居民社区生活,培育新居民社区成员意识,提高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能力,推动和谐社区建设和城市化发展。
应遵循的原则:(1)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尊重和维护新居民的合法权益,消除对新居民的歧视,逐步推进新居民和本地居民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2)改善服务,完善管理。坚持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为新居民生活与劳动创造良好环境和有利条件。(3)求同存异,相互尊重。正视新居民与本地居民之间存在的思想认识、生活方式、行为习惯差异,教育本地居民和新居民相互理解、相互尊重,推动包容式融入,实现包容式发展。(4)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鼓励各地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探索新居民融入社区的有效措施和办法,务求取得实效。
三、促进新居民融入城乡社区的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社区(村)新居民服务管理平台。根据加强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的要求,新居民较集中的社区(村)要建立新居民工作站。工作站有健全的组织、专(兼)职工作人员、内部制度和工作程序。健全新居民动态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新居民社区管理水平。以“社会协同、群众参与”要求为指导,开展新居民驿站创建工作,建立新居民自助互助服务管理平台,整合社区的人口、就业、社保、民政、教育、卫生、文化以及综治、维稳、信访、法律服务等社会管理职能和服务资源,汇聚企业、社团组织等社会资源,拓宽新居民服务管理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