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级有关部门:
为加强全县新居民基础信息工作,根据嘉兴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和居住证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市新居民基础信息百日排查活动的意见》(嘉新领办〔2013〕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自2013年2月20日至5月31日,在全县开展以“查底数、查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新居民基础信息百日排查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主要内容
这次全县新居民基础信息百日排查活动的主要内容为“双查”:
一是查底数。就是查清楚各镇(街道)新居民和居住出租房屋的底数。同时,不断规范新居民基础信息登记管理相关内容,落实报送新居民基础信息责任制。
二是查责任。就是检查新居民登记、居住出租房屋登记管理相关部门及单位的责任是否清楚,尤其是检查是否按规定签订《居住房屋出租人责任书》,实现房东责任落实全覆盖。
二、方法步骤
(一)研究部署阶段(2月下旬)
各镇(街道)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及时召开新居民协管员、事务站站长会议,加强培训,认真部署。工作方案于3月初上报县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级有关部门要明确内容、落实责任,为全面实施做好充分准备。
(二)全面实施阶段(3上旬至5月中旬)
1、组织核查。针对春节特别是元宵以后,是新居民集中返城的高峰时段,也是基础信息工作的薄弱时期,各镇(街道)要持续组织新居民协管员以及相关社会力量,对所辖区的新居民情况进行不间断核查,按照时间规定,及时登记、及时变更、及时注销。尤其要加大社会化采集力度,各镇(街道)推广报送系统或QQ群的应用,对设站企业重点指导新居民基础信息登记和协助办证,提升新居民登记管理效率。
2、建立台账。每位协管员对排摸得到的信息,除了填写相应的《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表》、《海盐县新居民基础信息变更表》、《海盐县新居民人走注销信息登记表》等外,还要建立起《出租房屋承租人员登记册》、《辖区协管员每月工作进度册》(简称“两册”),并根据情况进行及时变更、注销等,确保各类台账符合实际情况。
(三)总结检查阶段(6月上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