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行政村、有关企事业单位:
2011年来,全镇在老区、老街、老民宅(简称“三老”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中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三老”场所的安全仍旧不容乐观,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火灾时有发生。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三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盐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整治和消除全镇范围内“三老”场所的火灾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镇政府决定自今年起开展“三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三老”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的目标为:2013年至2014年,全镇通过两年的专项治理,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安全需要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实现消防安全管理网络、消防水源保护、公共消防器材点配置、隐患基本消除、消防宣传教育基本覆盖,社会面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各行政村、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海盐县“三老”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标准》,逐条落实,抓好实施。2013年底前,全镇60%的“三老”场所安全治理基本达标;2014年底前,全镇100%的“三老”场所安全治理基本达标。
二、组织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