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县级各银行机构: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关于2013年嘉兴市货币流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嘉兴银发〔2013〕4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银行机构应切实加强小面额现金供应管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海盐县支行关于加强小面额现金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海盐银发〔2013〕8号)文件规定,保证营业网点营业前10元以下现金备付数量,落实小面额现金备付制度、主办网点和主办银行制度等“三大制度”。
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嘉兴市中心支行统一部署,认真开展“降差错、提质量”、小面额残损币回收月、激活沉淀硬币等提升现金服务质量专项活动,积极上报工作信息,提升工作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