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
目前各镇(街道)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正有条不紊按要求推进“三改一拆”暨生猪养殖集中整治的相关工作。根据盐委办发[2013]41号文件精神,现将退养转产补助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补助性质
退养转产补助是对位于禁养区及限养区内自愿放弃生猪养殖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猪舍达到复垦要求的养殖户,给予的一种转产补助。
二、台账资料要求
(一)建立一户一档
1.与农户签订退养协议;
2.提供前后对比照片,要求被拆猪舍在同一参照物下,有拆前、拆中、拆后的相应照片;
3.填写集中整治分户表(见附件1)。
(二)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