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活动的意见》(浙人社发〔2012〕223号)精神,进一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县人力社保局、县总工会、县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县工商联《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活动的意见》(盐人社〔2013〕9号)的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决定在我街道企业和职工中组织开展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以下简称“双爱”)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和谐劳动关系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企业兴则经济兴,职工稳则社会稳。开展“双爱”活动,旨在引导广大企业与职工同舟共济、共建共享,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实现职工体面劳动、尊严生活。为构建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形成职工得实惠、企业得效益、经济得发展、社会得稳定的良好局面。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企业与职工利益“双维护”原则,推动广大企业关爱职工,实现“六有”:劳动有合同、工资有增长、五险有保障、生产有安全、管理有民主、精神有关怀;引导广大职工热爱企业,做到“六要”:工作要敬业、技能要提高、经营要关心、纪律要遵守、维权要理性、身心要健康。
三、主要内容
(一)企业关爱职工
1、劳动有合同。企业要依法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做到招工名册有登记、劳动合同有签订、劳动用工有备案。严格遵守使用期、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工时制度,按规定报批和实施特殊工时制度。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情形处理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及时协商和调处劳动争议,形成企业内部劳动争议预防和调处机制。
2、工资有增长。企业要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工资支付制度,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劳动报酬,杜绝恶意欠薪行为。严格遵守最低工资制度规定,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保障工资标准。已建工会企业要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健全工资共决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努力提高一线职工工资水平。开展小微企业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确保职工工资随企业效益同步增长。
3、五险有保障。企业应当履行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自行申报、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确保应保尽保、应缴尽缴。有条件的企业要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商业保险等补充保险。
4、生产有安全。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排查和治理生产安全隐患,确保隐患治理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到位”。强化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加强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改善劳动条件,认真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定期安排体检,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积极参与“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保持“零增长”。
5、管理有民主。企业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注重培养发展优秀职工入党。坚持党建带群建,加强企业群团组织建设。加强企业民主管理,依法完善企业规章制度,积极推进厂务公开,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规范完善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平等协商确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和厂务公开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