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县安监局关于《海盐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5日
海盐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盐政办发〔2013〕12号),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责任落实,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嘉兴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县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控制事故总量为目标,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建立以县、镇(街道)、村(社区)为单元的三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工作格局,使安全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长效化,推动我县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建立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镇(街道)、村(社区)和网格管理责任人在安全生产网格监管中的职责,做到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无遗漏、全覆盖,达到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留死角,安全隐患整治责任明确、落实到位的要求,逐步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海盐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总工会、县安监局、县质监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县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各镇(街道)要成立相应机构,充实工作力量,确保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主要内容
要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的“三定”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
(一)定区域,合理划分网格单元。按照全面覆盖、便于管理的要求,原则上以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为单元划分网格。企业数量较多的工业功能区、行政村(社区),可按自然村或企业分布状况再次划分微网格。在此基础上,绘制网格图。
(二)定人员,明确网格责任人。要根据各网格内企业安全生产状况,逐一明确相关责任人。镇(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区域网格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安监机构负责人是具体组织实施人;行政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所在网格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安全协管员是具体组织实施人,镇(街道)联村(社区)干部要协助和督促所在网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其他网格也要按照实际情况,明确责任人。对网格内的重点区域和企业可明确具体负责人。
(三)定责任,完善网格职责。各网格责任人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摸清网格内企业安全生产底数。掌握了解网格内企业数量、规模和安全生产状况等底数。镇(街道)网格要重点了解掌握规模以上企业和安全生产重点企业、重大危险源(点)、近三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企业;村(社区)网格要了解网格内包括微小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的情况。同时建立网格内企业名册。二是及时传达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镇(街道)应每季度召开由下级网格责任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会议,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布置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村(社区)应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及时将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传达到网格内企业。三是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镇、村级应制订安全生产检查计划,按照职责分工,督促和提醒网格内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予以记录,并要求企业整改。对企业没有及时落实整改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和反映。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准备(2013年6月底前)
各镇(街道)要以系统建设、解决运行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抓好调查准备工作,制定《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
(二)组织实施(2013年7月-9月)
各镇(街道)要按照推进工作部署,以开展安全生产普查为有效手段,推动网格化监管工作顺利开展,于9月1日前将所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排摸清楚,并填写基础信息普查表(见附件2),建立企业名册台账、科学划分网格、绘制网格图、确定责任人、制定工作职责,建立考核机制。
(三)总结完善(2013年11月)
各镇(街道)要认真回顾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总结好的做法、经验,发现改进不足,不断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提升基层管理水平,并于12月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县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是深入落实企业主体和政府监管两个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我县本质安全、建立安全长效机制的需要。对此,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要求,创新措施,认真组织实施,要成立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和进度时间表,建立网格化管理考核制度,确保工作措施到位,取得成效。
(二)明确职责,注重结合。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各责任单位、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实行“三定”,即定人、定岗、定责,切实做到“工作到人、职责到人、责任到人”。同时要与基层安监机构规范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企业诚信机制等工作有机结合,要与党委政府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有机结合,突出基层基础建设,统一部署,统筹推进,不断提升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公安、质监、住建、交通运输、文化、消防等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的检查指导,合力推进。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要及时掌握了解网格化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当网格责任人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调整,充实到位。县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要适时组织检查督促,并将网格化管理工作列入今年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到位、管理不得力、措施不严格、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进行批评,对有关人员没有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宣传到位,广造声势。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隐患严重、安全管理不到位和抗拒执法的单位要强化监察执法,必要时予以公开曝光。
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6111853联系人:金润,传真:86580997 。
附件:1.《海盐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细则》;
2.《生产经营单位基础信息普查表》(略)
附件1
海盐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根据《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特制定本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