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县海洋与渔政管理站、各镇(街道)渔场:
为严厉打击使用各类违规渔具非法捕捞行动,切实加强渔业资源保护,根据浙海渔执〔2013〕16号《关于印发<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执法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思路
成立海盐县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兼任组长,县海洋与渔政管理站站长任副组长,各渔政分站分站长为成员,对我县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执法行动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具体工作由县海洋与渔政管理站实施,按照各分站辖区管理与县站统一联检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我县内陆水域、近岸海域、滩涂等重点范围违规渔具的检查。
二、时间安排
2013年8月12日至8月31日为调查、检查阶段;2013年9月1日至9月6日为总结提高阶段。
三、重点任务
本次专项行动范围包括我县海洋近岸海域、滩涂以及内陆水域。
(一)情况调查
各渔政分站负责分站辖区内捕捞违规渔具使用情况和辖区内相关渔具商店违规渔具制售情况的情况调查;重点是非法使用、制售电鱼工具、地笼网等违规渔具的情况调查。发动、引导好辖区内守法渔农民的积极参与。及时将分站辖区内的违规渔具调查情况上报县站。
(二)执法检查
1、各渔政分站根据辖区内违规渔具调查情况和当前管理实际,围绕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对象,组织开展违规渔具清理整治执法检查,重点查处辖区内非法电鱼、使用地笼网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加强对相邻县(市、区)交界水域处的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