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各有关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的通知》(农办质〔2013〕28号)以及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13年“绿剑”保安全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浙农专发〔2013〕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关于开展“绿剑”保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县将以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要组织区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为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以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为重点)认真对照有关检查要求,组织自查自纠工作。各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一并落实,按时做好“绿剑”保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二、自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