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盐县城乡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12日
海盐县城乡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妇联、卫生部、财政部关于 “十二五”期间继续实施妇女“乳腺癌、宫颈癌”(简称“两癌”)检查项目的精神,结合做好国家重大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有关要求,为切实提高我县城乡妇女“两癌”早期诊断、早期治疗率,降低死亡率,逐步形成维护妇女健康的长效机制,提高城乡妇女健康水平,特制订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通过宣传、健康教育和“两癌”检查等健康促进方式,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城乡妇女“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提高“两癌”早期诊断、早期治疗率,提升广大城乡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1.在实施“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对全县城乡已婚妇女开展二年一次常见妇科病免费检查的基础上,对全县35-64周岁城乡妇女每二年进行一次“两癌”免费检查。
2.对承担城乡妇女“两癌”检查的医务人员培训率达到100%。
3.全县城乡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二、项目任务
(一)项目对象
凡具有海盐县户籍的35-64周岁适龄妇女接受“两癌”检查。所有接受“两癌”检查的对象须签署知情同意书。
(二)检查内容
1.宫颈癌检查
盆腔检查、妇科B超、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宫颈脱落细胞的液基细胞学检查(TCT)。对可疑或异常者,提出进一步诊治建议。
2.乳腺癌检查
乳腺的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色B超检查。对可疑或异常者,提出进一步诊治建议。
(三)检查机构
具备条件的镇(街道)卫生院、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和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
(四)人员培训
1.管理人员培训内容: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制度和要求、项目财务管理、项目监督、质量控制、信息收集和上报等。
2.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内容:宫颈癌、乳腺癌的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诊断标准和检查报告等)。
(五)经费保障
1.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含退休人员)“两癌”检查的经费按原渠道列支。
2.其他城乡妇女“两癌”检查的经费由县财政按实际检查人数每人每次148元的标准给予保障(其中常见妇科病检查费用20元/人按原渠道列支)。
(六)信息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