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县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现将《海盐县2015年打击整治传销集中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海盐县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5年2月10日
县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县委宣传部、县综治办、县信访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地税)局、县商务局、县新居民事务局、县电信局、人行海盐支行、县银监办、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
海盐县2015年打击整治传销集中专项行动方案
为巩固去年以来我县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工作成果,深入推进无传销创建工作,经研究,确定每季度第二个月的10日-14日为集中专项行动日,2015年2月10日-2月14日为今年全县打击整治传销第一次集中专项行动日。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集中统一专项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形成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力争在行动期间查获一批违法犯罪案件,摧毁一批犯罪团伙,依法惩处一批传销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教育和解救一批受害者;掌握和管控涉传嫌疑人员,杜绝可能因传销引起的恶性、涉众性事件;有效挤压外地传销违法人员流入数量,使涉传报警数较多的现状有明显改观。
二、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强化领导。由县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集中统一专项行动,市场监督、公安、新居民管理、民政等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与联系,及时做好专项清查工作参战成员、车辆、经费等方面的保障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专项整治重点
以武原街道和西塘桥街道为重点, 强化预警防范,其他镇(街道)要保持高度警惕,基本杜绝经常化、规模化的传销活动。重点清查暂住人口、出租房屋、城郊接合部居民楼以及宾馆等公共场所,整治违法出租房屋、会议室等为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提供聚集场所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