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各大学生创业园: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大学生创业园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引进和创新团队建设的若干意见》(盐委〔2010〕10号)、《海盐县大学生创业园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盐人〔2015〕184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大学生创业园考核和优秀带头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大学生创业园考核
(一)2015年度大学生创业园考核材料。总结2015年度大学生创业园工作中的基本做法、创新模式及特色工作。认真填写考核材料(按考核表、创业园总结、相关证明材料顺序装订), 书面材料、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文档内容与格式需与纸质材料一致。
(二)2015年度大学生创业园考核程序。各大学生创业园按要求将考核材料报所在镇(街道),各镇(街道)根据考核材料和各创业园工作情况,结合本镇(街道)实际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提出镇(街道)考核意见(优秀一般控制在所在乡镇大学生创业园总数的20%左右)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综合考评组对各创业园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团队建设、人才引育、创新投入、创新成果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二、2015年度大学生创业园优秀带头人评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