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盐人社[2015]186号关于开展第六批大学生创业园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大学生创业园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海盐县大学生创业园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盐人〔2015〕18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决定开展2015年度大学生创业园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填写《海盐县大学生创业园申请表》和《企业现有大学生、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报所在镇(街道)、主管部门,所在镇(街道)、主管部门根据择优推荐、宁缺毋滥的原则初审后,择优推荐1-2家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也可直接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