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海盐县人民政府《海盐县推进工业强县建设加快转型发展财政扶持若干政策》(盐政办发〔2015〕65号) 第8条精神和县财政局《海盐县财政性企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盐财企〔2011〕309号)规定,为做好工业企业特种资质认证财政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申报条件
特种资质认证:指工业企业产品进入航空、航天、国防、铁路等高端行业,取得铁路工业产品制造许可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国外产品认证证书、军工涉密业务服务资格,入围航空航天、国防装备领域合格供应商名录。
二、补助标准
企业取得铁路工业产品制造许可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国外产品认证证书、军工涉密业务服务资格,入围航空航天、国防装备领域合格供应商名录的,且认证直接费用支出在20万元以上的,给予30%限额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项目要求
(一)每项资质认证只能申报一次;
(二)认证直接费用支出在20万元以上,以认证相关单位开具的发票和付款凭证为准;
(三)费用发生必须在资质证书颁发日期之前。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海盐县工业企业特种资质认证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二)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认证直接费用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