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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盐县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1 海盐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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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盐县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盐县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建设“三优海盐”、“健康海盐”发展战略和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要求,坚持解放思想、改革攻坚、创新创造,以实现城乡间、群体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以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为着力点,强化政府的卫生责任,建立健全持续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完善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保障和配套措施,促进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功能完善、体制多元、分布合理、管理有效、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使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全面、平等地惠及全县城乡居民。

  二、基本原则

  (一)强化政府责任,多元参与。落实政府卫生责任,完善保障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简称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下同)的发展机制、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多元参与的服务机制、绩效考评监督机制,着力构建运行高效、可持续的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体制机制。

  (二)立足基本基层,突出重点。加强以县级公立医院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城乡基本卫生计生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城乡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在资源投入、硬件与软件配置、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差距进一步缩小,卫生计生服务各个领域相关指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三)注重公平效率,城乡一体。坚持公平优先、统筹兼顾、整体推进,集中解决城乡居民最关心、最迫切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实现基本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在城乡间、群体间的全覆盖,为城乡居民提供科学有序、保障有力、全民共享、机会均等的基本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

  三、总体目标

  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要求,进一步加强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增强改革试点的系统性和综合配套,力求在破解突出矛盾、扩大服务范畴、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均等服务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努力在基本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提供的服务资源上实现多元化、一体性和均衡性,在提供的服务流程上实现简约化、统一性和高效性,在提供的服务方法上实现信息化、专业性和特色性,在提供的服务质量上实现规范化、优质性和共享性。着力缩小城乡之间卫生计生服务供给差距和服务水平差距。到2017年底,基本建成城乡间和不同群体间统一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在省内位居前列。

  (一)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进一步提高城乡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水平,到2017年,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备配置;实现县域医疗卫生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80%; 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达到省级甲等卫生院或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

  (二)基层人才配置规范化。不断巩固县域卫生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到2017年,“大学生村医”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率达到100%,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卫技人员需求得到基本缓解。

  (三)就医秩序构建科学化。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县域内就诊率、住院率均达到90%以上,责任医生服务规范签约率达到50%以上。充分发挥医疗技术联合体、专业共享中心的作用,实现县域医疗服务能力、运行效率“两提升”。

  (四)城乡健康保障均等化。突出城乡居民健康服务保障,按照不同群体、年龄段,提供项目、内容、标准统一的健康体检,覆盖率达100%。推进新居民计划生育政策措施与户籍人口同等享受,满足城乡居民卫生计生服务需求。

  (五)医疗卫生服务特色化。结合卫生计生“十三五”发展规划,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相关政策,发展特色诊疗、医疗康复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建有特色专科(专病)1—2个。努力形成“院有专科、科有特色”的城乡医疗卫生差异化发展新格局。

  四、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优化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断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加快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县级公立医院和专科医院为龙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层次分明、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结构多元、差异发展、覆盖城乡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发展体系。改善就医环境和条件,县级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业务用房按照省相关标准实施升级改造。按照《浙江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配置指导意见》要求,配备相应的医疗设备,满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基本功能需要。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省、市、县医疗卫生信息资源互通和共享的实现。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新机制和运行新机制,推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人才“双下沉”,巩固县域卫生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完善人才培养、招聘、使用机制。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队伍建设,缩小城乡之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差距,提高城乡居民优质服务资源的享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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