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盐县法律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盐县法律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实现城乡、区域和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以“八八战略”为主线,以“就地城镇化”为载体,坚持公平优先与保障基本相结合、统筹城乡与强化基础相结合、改革创新与提高效率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投入,通过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健全法律服务平台,完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提高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专业性、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构建城乡均等、区域均等、群体均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需求导向,保障基本。坚持以服务群众需求为导向,科学合理地确定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改革试点方向,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化解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水平,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法治权益。
(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将涉及城乡居民需求的公益性法律服务列入服务范围,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多元参与,促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要素和资源的科学配置和合理流动,使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广覆盖、高效能。
(三)公益优先,协调城乡。完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模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城乡均等化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与社会弱势群体延伸和覆盖,使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城乡之间协调发展。
三、工作目标
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到2017年底,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服务实体平台均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电子专线平台开通并运行,优化法治宣传教育、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化解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整合各类资源进驻平台与网络,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便利、高效的线上线下服务,全面建成城乡均等、区域均等、群体均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方便群众就近接受法律服务。以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各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为重点,村(社区)法律服务点为触角,完善三级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实体平台,力争到2017年,县、镇(街道)服务中心实现星级规范化标准创建全覆盖。推进新媒体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2015年完成海盐县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专网建设,建立法律地图导航、网上咨询接待系统,把法律服务从网下拓宽到网上。下沉法律服务资源,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入驻基层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到2016年实现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与网络平台服务信息对接、功能同步、服务共享。
(二)完善覆盖城乡的法律顾问制度,方便群众有问题找法律服务。完善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法律顾问制度,2015年实现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制度、镇(街道)法律顾问制度、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积极培育企业法律顾问市场化,推进规上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及法律服务团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企业法律体检,力争到2015年规模以上企业法律顾问聘请率不少于30%,到2017年逐年增长率不低于10%。完善“百名法律顾问结百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将每月10日作为法律进村援助服务日,制定法律顾问产品指导目录与工作量化标准,有条件有需求的村(社区)推行法律顾问定期驻点服务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