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6年度海盐县工业强县综合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6年度海盐县工业强县综合考核办法
为加快我县工业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工业强镇(街道)建设的基础作用,推进工业强县建设,提升县域工业经济实力,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工业强镇(街道)工作考核
(一)考核对象
各镇(街道)。
(二)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综合经济基础指标、工业投资、平台建设、引进内资、倍增计划、退低进高、新型工业化等七方面内容。
(三)分值设置
以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地税)局、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环保局、县质监局、县国税局等部门的年度数据为依据,设基本分200分,具体为:
1.基础指标:46分。
(1)规上工业产值:6分,其中增量3分、增速3分。
(2)规上工业增加值:15分,其中增量3分、增速10分、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占比2分。
(3)工业企业税收总额:10分,其中增量5分、增速5分。
(4)货物出口:3分。
(5)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2分。
(6)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2分。
(7)企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2分。
(8)注册个私工业企业数:3分。
(9)品牌创建水平:(1分)。
(10)新增股改企业数:(1分)。
(11)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数:(1分)。
2.工业投资:44分,其中总量20分、技改投入10分、机器换人5分、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占比5分、县级重点项目推进4分(其中项目开工率2分、项目竣工率2分)。
3.平台建设:20分,其中基础设施投入6分(总量2分、完成率4分)、农房拆迁6分(总量2分、完成率4分),特色平台建设6分(能级提升、环境提升、产业提升,各2分,按考核最高的得标准分,其余按比例折算),创业创新中心(小微创业园)建设2分(年内开工建设得1分,年内完工得1分,未开工不得分)。
4.招商引资:30分,其中合同外资3分、县外内资6分、实到外资8分,新增注册资本5分、浙商回归8分。
5.倍增计划:20分。
(1)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10分,其中总量4分、增速6分。
(2)大企业倍增计划:10分,其中大企业6分、小升规4分(完成目标得满分,每减少1家减0.5分,减分不超过额定分)。
6.退低进高:15分,其中完成腾退低效用地面积(总量4分、完成率5分)、完成已腾退土地新进项目2分、实施深化退低进高专项行动评价4分。
7.新型工业化:22分,其中规上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4分、规上工业亩均税收8分、规上工业亩均销售收入4分、规上工业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3分、规上工业每吨COD销售收入3分。
8.屋顶换能:3分,根据实际年度目标完成率计分。
(四)评分办法
本《办法》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一般采取当年完成绝对值(占20%)、计划目标完成比率(占40%)、实际增长幅度(占40%)进行计算;无计划目标的单项指标按完成数绝对值、实际增长幅度(各占50%)进行计算。
以计算指标的最高实绩为满分,其余根据其实绩计算,公式为:
某镇(街道)该指标实绩
某指标得分= ----------------------------×权重×比分
该指标最高实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