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中心站办、驻镇站所、行政村: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四个平台”建设,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盐委办发〔2016〕40号)文件精神,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澉浦镇组织体系,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改进基层执法、服务工作,扎实推进“平安澉浦”建设,现就深化“四个平台”建设,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从构建科学的职责体系和组织体系出发,强化澉浦镇(区)党委、政府决策领导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坚持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两手抓,进一步深化澉浦“四个平台”建设,创新基层工作机制,为全面建成“一城三地”和“三优海盐”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打造四个平台
1.综治工作平台
以澉浦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为依托,整合综合治理、信访维稳、警务工作、司法调解、治保调解等方面力量,强化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协作,实现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平安建设联创、服务管理联抓、舆情信息联通、民生问题联帮,真正把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建设成为掌握社情民意、涉稳突出问题的信息站,成为落实责任、跟踪问效的督导站,成为疏导矛盾、化解纠纷的减压站,成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服务站,成为镇统一的综治工作平台。扎实推进“浙江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两网融合,依托基层平安建设信息指挥中心,全面构建县、镇、村、网格四级信息采集和事件处置网上网下联动工作体系。澉浦镇综治办承担综治工作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2.综合执法平台
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以澉浦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为指挥中枢,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为骨干,相关镇职能部门及国土、环保、安监等部门驻镇行政执法机构共同参与,集巡查发现、指令督办、协商联动、考核评价功能的“四位一体”的“1+x”大综合执法平台,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联动能力和治理水平。建立以“综治网格”为基础的网格巡查机制,按网格建立巡查队伍,定期巡查网格管理区域,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3.市场监管平台
进一步完善以市场监管所为依托,整合食品安全、市场监管、质量监管等方面力量,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市场秩序监管,实现基层食品安全、市场监管信息互通、工作互联的市场监管平台。全面推进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规范市场监管所组织架构,加强力量配置,改善设施装备,强化保障供给,提升监管水平。建立健全镇与各行政村、相关职能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与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经营主体的“双主体”责任机制,推进基层治理“一张网”建设,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市场监管网格员培训,加大市场巡查。建立信用管理机制,突出信用在食品安全、市场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创新信用监管方式,强化信用约束机制,构建以企业信用公示为核心的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相结合的社会共治机制。镇食安办与市场监管分局合署办公,承担市场监管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镇食安办统筹协调市场监管分局、质监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等面向企业和市场主体开展行政监管和执法职责的的相关工作,发挥基层监管站所的技术支撑、执法保障作用,凝聚监管合力,协同做好基层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工作。
4.便民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