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民政办: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度民政(社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和考评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盐县民政局
2016年7月28日
2016年度民政(社会)工作目标责任制
考核细则和考评办法
根据《嘉兴市2016年民政(社会)工作目标责任书》、《嘉兴市民政局关于印发
一、考核对象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二、考核内容
1.县政府与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签订的《2016年民政(社会)工作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
2.《海盐县民政局关于印发
三、考核指标与分值
(一)基本分。2016年各项民政(社会)工作考核基本分为200分。其中:综合性工作15分;专业性工作185分,主要分为:社会福利50分,救灾救济20分,三社工作100分,社会事务15分。
(二)加分。凡被上级部门表彰嘉奖、推广经验或领导批示的,视情加分。每项工作加分取最高值,不重复加分。详见考核细则加分项目。
四、考核办法
2016年目标责任制考核采取动态考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动态考核主要根据平时掌握及年中督查情况;年终考核主要在各镇(街道)自查(当年12月20日前各镇/街道上报工作目标完成总结、自评表和加分情况)基础上,由考核组在听取情况汇报和核查工作记录后评出考评得分,在此基础上,结合局领导、局机关科室(单位)对各镇(街道)民政工作的综合评价,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并报县政府同意。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年度民政(社会)工作先进单位。
(二)对年度工作考核获得先进集体的镇(街道)将予以通报表彰。
(三)考核结果与县委县政府对镇(街道)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
附件:2016年度镇(街道)民政(社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
附件:
2016年度镇(街道)民政(社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
一、业务工作(200分)
项 目 | 内 容 及 要 求 | 标 准 分 | 自 评 分 | 考 核 分 | |||
综合性工作 (15分) | 1 | 民政统计 | 建立民政统计工作管理制度(1分);各类统计台帐内容合法、完整、真实、准确(2分);民政事业费统计月报、季报、年报上报及时(每月6日前上报),报表数据准确(2分)。 | 5 | |||
2 | 民政宣传 | 加强民政信息宣传工作,每季度上报信息不少于6条,年度完成1篇以上调研文章或经验推广材料(3分);加强民政舆情应急工作,有民政舆情预案,辖区内发生舆情时,能立即开展调查,24小时内上报相关书面材料(2分)。 | 5 | ||||
3 | 经费管理 | 遵守财经纪律,民政专项资金使用和发放符合规定,做到专款专用(1分);转移性支付资金及时拨付,原则上在当年年底前拨付完毕(2分);设乡镇(街道)民政事业费备查账(1分);不得在民政专项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1分)。 | 5 | ||||
专业性 工 作 (185分) | 社会福利 (50分) | 8 | 养老机构 | 加强敬老院(颐养院)规范化建设,完成养老机构消防改造任务(3分);完成养老机构行政许可(3分);加强安全管理,年内无安全事故发生(1分);提升管理水平,健全敬老院(颐养院)各项规章制度(1分);配足配强敬老院(颐养院)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开展各项专业培训(1分);配合做好区域性养老机构整合工作(3分);完成新增床位及护理型床位比例,按照每百名老人拥有床位数2.6张标准落实土地,立项新建(扩建)养老机构(5分)。 | 17 |
|
|
9 | 居家养老 | 各镇(街道)按时完成年初下达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任务(3分);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实现全覆盖(3分);照料中心3A级以上比例达到60%以上(2分);完成养老服务补贴及政府购买服务任务数,按照老年人口的2.5%确定(3分);养老服务补贴评估程序规范,档案齐全,动态管理变更、注销及时(2分);完成年度养老护理员培训任务(1分);设置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并配备专业工作人员(3分)。 | 17 |
|
| ||
10 | 传统养老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海盐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yanxian/20210601/164437.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语音播报提示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