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民政办,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6年全县民政(社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民政局
2016年4月18 日
2016年全县民政(社会)工作要点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十三五”开局之年,全县民政(社会)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紧紧围绕“三优”海盐建设,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试点,努力为“十三五”全县民政(社会)事业起好步,开好局。 一是全面提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盐政发〔2015〕4号) 、《关于发展民办养老产业的实施意见(盐政发〔2015〕20号)精神,加快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试点工作。1.加快编制《海盐县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和《海盐县“十三五”社会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将养老机构建设纳入统一规划布局。2.加快推进养老机构的消防改造。积极协调消防及有关部门,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消防部门对达到整改要求的养老机构出具验收意见,民政部门进行行政许可。3.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力度。力争到2016年底基本实现照料中心城乡社区全覆盖;扩大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照料中心运作试点,整合与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站)及社区卫生、文体等设施功能,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全面评定照料中心。4.加快构建多层次的养老服务格局。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创新,实行公办养老机构市场化运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为老服务,举办各类为老服务专业机构。5.加快推进老年人福利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镇(街道)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并配备专职人员。指导村(社区)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养老服务,做好养老服务监督管理等工作。实施养老服务补贴扩面工作,以服务券的形式,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做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完善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推进智慧养老信息化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开展以空巢、独居、高龄、失独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为重点的帮扶与关爱活动。 二是进一步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进一步整合救助资源,完善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逐步提高低保占比,实现低保标准同比提高10%以上。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核对工作市场化运作。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力度,探索建立支出型贫困救助制度,对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及时给予救助。大力推进县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设,改善孤儿和弃婴、流浪乞讨人员、智障和精神病人救助和安置条件。积极培育社会组织进入社会救助领域,为镇(街道)配备1名社会救助专业社工,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精神慰籍等服务。推进全县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加强避灾安置场所物资储备和日常管理。做好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实现托底性民生保障的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