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为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推进城镇化进程,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原则
按照人口集聚、功能配套、生产发展、生活改善要求,让有条件、有意愿的居民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二)坚持自愿置换原则
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实行公开公正、自愿置换原则,通过政策激励,引导有条件、有愿望的居民向新市镇社区集聚。
(三)坚持节约集约原则
严格执行拆旧后置换和宅基地复垦规定,实现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
二、适用对象
通元镇实施整组搬迁的具有合法农村住宅、自愿永久放弃全部农村宅基地的家庭户。
三、置换地点
通元镇新市镇。
四、置换政策
(一)、置换公寓房的依据
根据被搬迁人提供的农(居)民建房用地审批件、农村宅基地使用证等有效证件为依据。其中批准建设的住宅结合海盐县农(居)建房选址定点申请表批准建设的建筑层次计算。
(二)、拥有农村合法住房且具有农民建房资格的有房有户户,置换多层公寓房的,最多置换两套公寓房。置换价格按每平方米2000元结算。
符合农民建房审批条件的新增户和无房户,永久放弃宅基地安置需要公寓房安置的,安置一套公寓房。安置价格按每平方米2000元结算。
拥有农村合法住房的有房无户户,置换多层公寓房的,原有住房为平房的,置换一套公寓房;原有住房为二层楼房以上的,置换两套公寓房。置换价格按每平方米2000元结算。
本条款中符合农民建房审批条件的新增户和无房户申请安置房的,须以完整家庭户提出申请。
(三)、公寓房面积
多层公寓房单套建筑面积约为9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上市交易需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缴纳土地出让金(所涉费用由农户承担)。
(四)、层次系数
层次差价系数:以选房办法为准。
(五)拆迁安置房屋“不动产权证”由新农村公司代办,费用农户自负。
五、原住房补偿
按通政〔2018〕224号关于印发《通元镇“两新”搬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执行。
六、置换公寓房办理程序
(一)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