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文化站:
为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文物督发〔2018〕16号)精神以及9月13日应急管理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根据《浙江省文物局关于开展文保单位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文物发〔2018〕220号)以及市文化局、文物局相关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全县文物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文物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文物安全,现就在全县开展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1月15日。
1.排查阶段(即日起至10月15日前)。各镇(街道)文化站要组织好力量,主动争取当地消防、电力管理部门的支持与配合,结合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对本辖内的文物建筑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摸清各处的管理使用情况及其电气火灾隐患的现状,逐一做好排查记录并及时上报隐患情况。县文化局将派员赴部分镇(街道)开展工作指导并协助排查,以文保单位为重点,全面掌握县域内文物消防安全现状。
2.整治阶段(10月底前)。各镇(街道)要组织本辖区内的文物建筑管理人或使用人对排查出来的电气火灾隐患开展“清剿”行动,涉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文物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将由县文化局联系落实。对一般性安全隐患应做到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管理人或使用人制订整改计划,设定期限,限期整改。县文化局将对其中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文保单位实行挂牌督办,督促落实相应的文物保护工程或整改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