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级有关单位:
现将《海盐县新居民服务管理三年工作计划(2018-2020)》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海盐县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9月21日
海盐县新居民服务管理三年工作计划(2018-2020)
根据嘉兴市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居民服务管理的战略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推进我县人口流动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科学协调发展,特制定本三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时代新发展理念,按照“控总量、调结构、提素质、优服务、促和谐”的要求,坚持和完善新居民服务管理制度,推进和创新居住证制度改革,保障和维护新居民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新居民服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为高水平推进“三优海盐”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实现新居民人口和新居民区域分布保持合理区间,全县新居民人口密度控制在340人/平方公里左右,全县新居民与户籍人口比控制在50%左右;高素质实用人才积极引进,人力资源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人口结构明显优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得到保障,积分制公共服务配套政策逐步完善,新居民权益保障明显改善;新居民服务管理明显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更加扎实,有效遏制新居民违法犯罪,平安海盐建设再上台阶。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尊重新居民就业创业的意愿,共享全县经济发展成果。妥善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围绕工作目标,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阶段重点,稳步推进新居民人口调控工作。
2.坚持依法依规、精准管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维护法律制度的严肃性。及时准确掌握新居民人口、居住出租房屋、各类市场主体的基本情况和动态信息,落实重点人、事、物管控,提高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
3.坚持权责对等、积分服务。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公共财力、资源承载能力状况,进一步完善积分制公共服务政策,维护和保障新居民的合法权益。拓展居住证功能,把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作为新居民享有公共服务的基本条件。
4.坚持总量调控、结构调整。建立和健全“政府调控产业、产业决定用工需求、需求确定用工规模”的外来人口调控格局,实现我县新居民规模、素质、结构与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公共服务能力相适应。
四、工作举措
(一)切实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坚持工业强县战略不动摇,加快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转型步伐,建立完善低端产业淘汰、退出机制,以紧固件、小印刷、小家具、小灯泡、作坊式千斤顶等块状行业为重点突破口,带动全行业的“四无”企业和落后产能淘汰整治,减少低端产业劳动力需求,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与人口结构优化协调互动。以“人引产业、产业引人”为导向,将外来人口的总量控制、区域分布、结构优化、素质提升、作用贡献等作出定性定量的科学界定,逐步建立体现产业发展需要的外来人口流动研判、引导和调控三大机制,努力实现经济持续增长而劳动用工相对减少的理想目标。严格土地、环保、安全、水耗、能耗等行业准入标准,强化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要求,探索实施新建项目劳动力吸纳评估制度。(牵头部门:县经信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
(二)强化新居民综合素质提升。大力推进科技创业园区等建设,积极引进高技能人才;创新外来劳动力招引方式,开展跨地区劳务合作和校企对接活动,采取外包培训等方式,建立稳定有质量的劳务输入渠道,有序引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年轻技能型劳动力。对于重点行业、重点岗位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培养高技能劳动者。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加大对全县职业教育资源的投入,引导新居民在我县接受职业教育,为海盐产业转型升级培养、储备新型技能人才。强化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不断提高新居民社会保障水平。严厉整治非法用工、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以海盐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浙江省文明县为契机,加强新居民教育引导,不断提升广大新居民的思想、道德、法治、技能和文化五大素养,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更好的有用人才。(牵头部门:县人力社保局,配合部门:县科技局、县科协、县教育局、县文化局(体育局)、县司法局、县总工会、县新居民服务管理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