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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与改革局:
海盐县于城镇于北圩区整治工程是根据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下达的《关于同意于城镇于北圩区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盐发改农经﹝2012﹞377号)文立项建设。项目涉及于城镇三联、江渭、八字村,设计批复工程为新建大包围堤防13.456公里,单闸17座,闸站4座,排水渠系2.86公里;小包围新建堤防15.885公里,排涝泵站12座,闸站5座,涵洞3座,新建排水渠系5.72公里。《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于城镇于北圩区结余资金新增建设内容实施方案的批复》(盐发改农经[2016]56号)文件批复的新增建设内容为:1、新建闸站道路491米,场地一处108平方米;防洪墙100米,防护栏308米,门14道,借地绿化总面积177321平方米,新建泵站4座,新建90*105U型排渠225米,DN600有筋管54米,DN800有筋管10米,新建窨井5座。
于城镇人民政府委托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通过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了工程招标,该工程一标段由海盐县水利工程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671.5797万元。二标段由嘉兴天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692.0002万元。三标段由嘉兴市恒德水利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1160.0036万元。四标段由嘉兴市水利工程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1113.0314万元。2016年7月11日在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于北圩区结余资金新增建设内容项目,嘉兴市海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354.994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