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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与改革局:
海盐县于城镇镇西圩区建设项目是根据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下达的《关于同意于城镇镇西圩区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盐发改农经﹝2014﹞32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涉及四个行政村一个集镇(构塍村、庄家村、鸳鸯村、吕冢村)。设计批复工程为新建A型土堤(包括D型原护岸+土堤)6.459km,新建B型防洪墙1.762 km、C型原护岸防洪墙加高8.881 km,新建单闸5座,新建闸站9座,新建涵闸3座,新建涵闸泵站2座,新建排涝泵站3座,水系沟通100m,新建排水沟19.16 km(其中:90×105型U型槽15480m,120×250×150混凝土预制板排水沟1280m,DN800排水管网2400m),设置落河缺80处,新建管理连通道路(水泥混凝土面层)1750m,路面宽3.0m。
于城镇人民政府委托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通过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了工程招标,该工程一标段中标单位为绍兴正达港道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价为1406.7400万元;二标段中标单位为嘉兴市水利工程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价为1253.5846万元;三标段中标单位为天宏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价为1146.5010万元。
工程实行了社会监理制、质量监督制,由浙江河口海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整个工程全过程监理;由海盐县水利局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对工程质量监督和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