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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财政局:
我单位所属海盐县于城镇于北圩区建设项目经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盐发改农经〔2012〕377号文件批准建设;工程设计建设总控制面积2.03万亩,主要涉及江渭、八字、三联三个行政村。完成防洪墙5466.7米,土堤17622.6米,护岸70米,新造基桥闸站内河防冲刷487.7米,新造基桥闸站内外河渐变段40米,落河缺217个,渠道13597米,闸站 9座,单闸13座,泵站18座,道路20363.92平方米,道路2557.12米,王家场闸站东侧杭浦高速公路护坡加固1项,场地平整188.12平方米,防护栏(围墙)279.3米,绿化工程177321平方米,配电工程1546107.3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