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水利信息宣传工作,扩大信息来源,充分调动水利工作者搞好信息宣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切实提高水利信息宣传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2019年度海盐县党政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盐委办传〔2019〕4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水利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考核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考核对象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考核内容
1.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上级水利部门和我县水利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体现我县水利工作特色的信息,报送格式必须符合各类刊物相关要求。
2.要围绕各级领导关注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积极报送问题建议类、社情民意类、调查研究类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群众了解、参与水利事业提供便利。
3.上级有关信息工作要求、制度和会议精神的贯彻执行情况,尤其是紧急信息的报送、约稿信息的完成情况等。
4.信息录用情况,主要指被省委、省政府、省水利网、市委、市政府、市水利网、嘉兴日报、县委、县政府、县门户网和县级有关部门等录用的信息及新闻报道。
5.积极支持海盐水利微信、政务微博工作,上报微信、政务微博并发表的适当加分。
三、考核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