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
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关系到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平安建设大局。为切实做好2020年气象灾害(雷电)防御工作,避免或减轻因气象灾害(雷电)带来的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0年气象灾害(雷电)防御重点单位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雷电)防御重点单位安全管理
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始终坚持底线思维,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压紧压实气象灾害(雷电)防御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对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旅游景区等雷电灾害敏感型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切实把气象灾害(雷电)防御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
各气象灾害(雷电)防御重点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雷电)防御有关制度。制定雷电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定期组织职工培训和应急演练。规范开展防雷安全隐患自查和整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开展定期检测。及时接收和传递雷电预警信息,按照相应的防御指南采取防御措施。当发生雷电灾害事故时,要及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上报雷灾信息,配合做好雷电灾害调查工作。
二、各方联动配合,建立健全督查检查机制
县气象局及时更新气象灾害(雷电)防御重点单位信息库,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雷电)防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各镇(街道)继续落实本地区气象灾害防御管理职能,完善属地检查、职能部门联合抽查、上级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气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各气象灾害(雷电)防御重点单位要在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自觉做好自查和配合检查,切实压实责任。
气象部门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和“浙政钉·掌上执法”,完成气象灾害(雷电)防御重点单位全覆盖检查、双随机抽查、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全力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雷电灾害事故发生。
三、检查计划安排
2020年5-7月:完成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和3A级以上旅游景点全覆盖检查。
2020年7-9月:完成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和3A级以上旅游景点气象部门双随机抽查。
2020年9-11月:完成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和3A级以上旅游景点跨部门双随机抽查。
附件:海盐县2020年度气象灾害(雷电)防御重点单位名单
海盐县气象局 海盐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30日
附件
海盐县2020年度气象灾害(雷电)防御
重点单位名单
易燃易爆场所(共58家)
武原街道13家: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带储存经营企业、重大危险源单位
1.海盐县化工轻工有限公司
2.海盐县天然气有限公司
3.海盐中燃能源有限公司
4.海盐天泰燃气有限公司
5.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二、加油加气站